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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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 第一款)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4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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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0532002000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有 |
| 行使内容 | 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由受害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直系亲属,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申请时效不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按照《对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认定》事项中人身伤亡补偿的申请流程,向伤害发生所在区园林绿化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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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由受害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直系亲属,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申请时效不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按照《对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认定》事项中人身伤亡补偿的申请流程,向伤害发生所在区园林绿化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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