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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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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2017年4月14日修订)第三十八条: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属于本市辖区内的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全部到市水务局审定确认; 3、申请材料齐全,并加盖区政府公章,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二层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C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5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banshi.beijing.gov.cn/bjzwchatui/bjzw-chatui/inde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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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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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717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0717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0717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banjian.html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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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s://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其他 |
行使内容 | 北京市水务局批准各有关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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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需符合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符合北京市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大纲。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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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xx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申请人自备 | 容缺后补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采用首都之窗该事项提供的样例,用A4纸规格打印或扫描; 2.内容无遗漏; 3.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4.加盖区人民政府单位的公章; 5.联系电话需填写手机号码。【展开】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2017年4月14日修订)第三十八条: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展开】 | 【展开】 |
二 | xx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规划》文本需A4纸规格打印或扫描,编制成册; 2.说明材料在目录部分需明确有“规划背景及编制依据、上期规划实施成效、本期规划形式和机遇、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重点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章节信息。【展开】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2017年4月14日修订)第三十八条: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需符合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符合北京市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大纲。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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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申请事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证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属于本市辖区内的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全部到市水务局审定确认;2、申请材料齐全,并加盖区政府公章,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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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计时限环节) | 审查人员 | 《市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 |
审查标准 1、审查是否符合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审查是否符合北京市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大纲。【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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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审查人员 | 《市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查意见》 |
审查标准 1、审查是否符合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审查是否符合北京市区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大纲。【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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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审查标准 1、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材料符合北京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且通过审查的,作出准予批准的决定。2、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材料不符合北京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等相关上位规划或未通过审查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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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1个工作日 | 审批部门进驻人员 | 1、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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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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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批准xx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xxx规划的函.pdf |
有效时间 | 五年,与国家五年一规划同步。 |
无
【行政法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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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6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 2017年4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八条: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 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该事项的办理单位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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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办理单位为各区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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