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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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自评估满足国家或地方绿色建筑相关评价标准相应等级要求。后系统受理(来源:《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京建法〔2022〕4号第十二条。)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4782;(010)89150138【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1400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1014004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101400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定城市副中心区域以外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城市副中心区域内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认定本区一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网上办理: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承诺函、申报书、自评估报告为系统在线填报自动生成后,下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公共建筑能效等级标识;增量成本列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窗口办理: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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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网上办理: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承诺函、申报书、自评估报告为系统在线填报自动生成后,下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公共建筑能效等级标识;增量成本列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窗口办理: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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