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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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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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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办理施工总承包、监理)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办理施工总承包、监理)二层服务大厅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十三条) 2.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报市、区(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2号)第二条)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招标人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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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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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十三条) 2.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报市、区(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2号)第二条)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加盖招标人电子印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办理施工总承包、监理)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办理施工总承包、监理)二层服务大厅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2455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1135M211101401400000 进驻大厅类型
委托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介服务
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行使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实施中央在京单位及驻京部队项目、市级审核立项(含核准、备案)或跨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负责实施区级审核立项(含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集中建设的政策性住房项目、既有建筑节能专项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环境整治等民生改造工程项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以及区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招标投标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招标投标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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