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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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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物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要求填报《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 (二)按要求填报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递交《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如需换证,还需要提交《文物拍卖许可证》正本; (四)提交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提交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提交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提交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博发〔2016〕20号《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第九条)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660;(010)8915085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A区103玻璃房【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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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层咨询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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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2901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0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物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层A区103玻璃房 电话查询:(010)89150660;(010)8915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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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作为是否许可拍卖企业继续从事文物拍卖活动的依据。市级文物部门受理,市级文物部门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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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材料整理胶装成册; 2、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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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请示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按照首都之窗下载模板规范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公章; 2.如有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材料齐备,无涂改,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确认企业无违法经营行为; 4.请示信息是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文物拍卖许可证》上的信息相符。【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确保《文物拍卖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需要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供年审盖章)和复印件(企业盖章,留档备查)1份。【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如需换证,则需同时提供《文物拍卖许可证》正本【展开】 |
三 | 一个年审年度中文物拍卖会图录及拍卖记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光盘中包含PDF格式图录、电子文档格式的拍卖记录; 2.光盘对应的拍卖会时间及场次名称。【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图录需PDF电子版;拍卖纪录需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光盘标明拍卖会时间及场次名称后附于对应纸质拍卖纪录首页左上角。【展开】 |
四、如聘用了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 |||||||||
(一) | 文博专业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 职称证书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正规证书,注明“高级”; 2. 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正规证书,核实“一级”、“安全评价师”; 3. 照片清晰、主要内容完整,有本人签名; 4. 复印件2份,A4纸彩色复印,加盖公章。【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二) | 退休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警官转业证书》或《退休证》原件并扫描上传; 2.《警官转业证书》或《退休证》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3.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内容要求完整、清晰。【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五、如聘用了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 |||||||||
(一) | 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如聘用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证明材料为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书信息与该申报人员信息一致; 2.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材料与PDF扫描件各1份,内容要求完整、清晰。【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展开】 |
六 | 《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按照首都之窗下载模板规范填写完整,每页材料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 2.纸质材料与PDF扫描件各1份,两份材料须一致。【展开】 | 文物博函〔2011〕2号《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 (一)《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上两年度文物拍卖经营情况报告; (三)《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须交回正本原件); (四)上一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上两年度文物拍卖图录及拍卖记录(纸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六)上两年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历次文物拍卖活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聘用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均为复印件)。 如企业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文博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人员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以及非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进出境审核人员的证明文件。【展开】 | 【展开】 |
七 | 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相关信息填报完整、准确; 2.落款处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材料整理胶装成册; 2、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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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标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检查年审请示、年审申报表和告知承诺书从首都之窗下载,并按照材料的规范要求进行填写、盖章后申报;2、检查其他材料规整、复印件按照要求盖章,真实有效; 3、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应和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4、拍卖会图录材料需要提交光盘,需要检查拍卖会的资料和光盘资料能够对应; 5、需要检查文物拍卖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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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该事项属于年审事项,申请人将年审申请提交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后,由文物局按照相关法规对提交的资料和拍卖企业进行审查后做出决定,年审结果合格的文物拍卖企业,由北京市文物局在其《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章后发还,并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不符合年审要求的,撤销文物拍卖资质或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暂停文物拍卖资质。 |
审查标准 1、企业提供材料规整、真实有效;2、检查拍卖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3、检查拍卖企业聘请的文物专业拍卖人员在5人以上,不能参与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不得同时在两家(含)以上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活动;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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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无
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 | |
结果名称 | 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在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盖章) |
结果样本 | 文物拍卖许可证副本加盖年审章.docx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规范性文件】文物拍卖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文物局 |
---|---|
依据名称 |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文物博发〔2016〕2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作为是否许可拍卖企业继续从事文物拍卖活动的依据。【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未通过年审的公司如何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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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提交首都之窗要求的所有材料外,聘用合同的到期时间不能早于申报时间。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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