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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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由林权权利人征得林地所有权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 2、补进、调出国家级公益林须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来源:《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40;(010)8915070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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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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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103201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1032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111032010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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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国家级公益林的调出和补进,由林权权利人征得林地所有权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调出补进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调出国家级公益林开展生态影响评价,提供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和结果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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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调出说明材料或补进说明材料、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区级人民政府同意书及调整后区级国家级公益林数据说明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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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益林的调出和补进申报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全省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利资源等情况详细说明,林地权属情况,认定成果报告,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省级区划界定统计汇总图表资料。 2、申请包含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资质、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等内容。 3、申报材料加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章。【展开】 |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第十九条【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调出说明材料或补进说明材料、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区级人民政府同意书及调整后区级国家级公益林数据说明材料。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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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件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备,加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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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备,加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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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4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 | 审查意见 |
审查标准 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2、对上报调出、补进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资质、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等情况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须加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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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审查、审核批复 |
审查标准 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2、对上报调出、补进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资质、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等情况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须加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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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审查、审核批复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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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无
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审查、审核批复 | |
结果名称 | 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审查、审核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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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关于对××区国家级公益林补进、调出审查、审核的批复结果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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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林资发〔2017〕3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国家级公益林的调出和补进,由林权权利人征得林地所有权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调出补进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调出国家级公益林开展生态影响评价,提供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和结果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调出与补进是否需要同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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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补进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中退耕地上营造的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和标准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外,其他需补进的公益林应按照增减平衡的原则同期补进国家级公益林。 |
2、临时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有相关手续,是否需办理调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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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
3、如何把关补进、调出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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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市林勘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均应详细说明补进、调出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及等级情况。 |
4、其他部门的征占用地审批手续(非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手续)可否作为调出国家级公益林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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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
5、哪些权属及等级的国家级公益林可以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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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对已确权到户的苗圃地、竹林地,以及平原农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其林权权利人要求调出的,可以按照规定调出。(北京一般不涉及) (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要求调出的,可以按照规定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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