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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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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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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C岛
一、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来源:《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二、材料基本要求: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需提交以下材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报告、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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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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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地震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一、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来源:《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二、材料基本要求: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需提交以下材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报告、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意见。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C岛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2614147【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91001000 事项编码 12100000400018808L2111091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100000400018808L2111091001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地震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咨询:(010)62614147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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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内容无遗漏; 2、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展开】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展开】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报告(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2、内容无遗漏; 3、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展开】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展开】【展开】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意见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意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2、内容无遗漏; 3、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展开】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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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予以受理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需提交以下材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报告、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意见。【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可予备案

    审查标准

    按规定对于对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建设的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进行备案【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3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表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表
结果名称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2)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xlsx
有效时间无时限

【部门规章】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
依据名称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七条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并同时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展开】

是否收费:

1、2011年5月1日前建成的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是否需要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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