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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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蓄滞洪区、行洪区内建设项目还应符合《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 2、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备案材料信息与证照信息内容一致,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二层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C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5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banshi.beijing.gov.cn/bjzwchatui/bjzw-chatui/inde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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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1700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1017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101700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北京市水务局负责市级管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级管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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