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本市食品(保健食品除外)生产企业制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向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2.企业应当对企业标准负责,保证企业标准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公开承诺。 3.企业标准内容应包含标准名称、编号、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指标和检验方法。 4.企业标准备案实行网上在线办理,企业应登录“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填报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和企业标准文本,并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5.企业应当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6.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在备案有效期届满3个工作日前提交延续备案登记表办理延续。逾期未办理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其备案号。 7.企业提出注销企业标准备案的,备案号自动注销。 (来源《北京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8.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网络办理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5535810;西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6007070;朝阳区卫生健康委:(010)84681139;海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52808199;丰台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87016263;石景山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81927278;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0283532;房山区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010)81312749;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9687620;顺义区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1479421;通州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9554251;平谷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89994852;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010)60801930;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10)60718022;密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9029660;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健康监督所:(010)6918834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10)67803997【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112021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112021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112021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及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核对、接收等工作。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全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并加盖企业印章;企业名称与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展开】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展开】 |
二 | 食品企业标准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企业标准内容包括标准名称、编号、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展开】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展开】 |
三、企业修改备案 | |||||||||
(一) | 企业标准修改备案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含有食品生产或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展开】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展开】 |
四、企业延续备案 | |||||||||
(一) |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含有食品生产或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展开】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均在网页填报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区级备案机构 | 接收 |
审查标准 属于备案范围,企业标准备案材料及其内容齐全。(系统自动校验无需对内容审核)【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市级备案机构 | 备案登记 |
审查标准 接收后系统即时完成备案【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无 | 1、食品企业标准 |
送达方式 | |||
---|---|---|---|
![]() |
无
食品企业标准 | |
结果名称 | 食品企业标准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食品企业标准.doc |
有效时间 | 五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 |
---|
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