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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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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在180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对于A类企业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或B、C类企业;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
办理时间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10层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855955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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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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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71102002 | 事项编码 | TE20200915BJWHGL0120001711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20200915BJWHGL012000171102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8559550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提交材料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企业付汇登记书面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审核材料真实性一致性【展开】 |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展开】 | 【展开】 |
二 | 申请人可提供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明材料真实性一致性。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复印件各1份。【展开】 |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基于真实合规的交易背景需要发生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外汇收支的A类企业或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且存在合理原因的B、C类企业特殊情况导致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或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20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决定作出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基于真实合规的交易背景需要发生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外汇收支的A类企业或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且存在合理原因的B、C类企业^特殊情况导致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或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不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不为原付款人。^【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无证 | 1、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
送达方式 | |||
---|---|---|---|
![]() |
无
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 |
结果名称 | 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
---|---|
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退汇登记表.docx |
有效时间 | 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
无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41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第490项:“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提交材料 |
---|
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原件1份。^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支出/收汇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收入凭证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的报关单复印件1份。^原进/出口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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