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2
01
11110000000021506C
北京市文物局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700001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7000
0
2c2facaf-d66f-4514-ac0f-d4f8a88fec68
0de3037d-0ee7-4266-b003-8e7de7a28db0
2
01
市文物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1、交换双方均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2、书面请示由交换双方联合行文,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书面请示内容须包括文物收藏单位双方意见,交换文物的原因、去向与用途,文物名称、数量、等级,交换文物的补偿方式;3、《文物目录》须包括藏品总账号、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需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的文物照片; 文物级别须为二级及以下;4、交换双方的背景资料。 资料内容须包括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藏品保管及展示条件(面积、设备设施情况)等情况简介。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交换馆藏文物\", \"馆藏文物交换\"]","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b7bfa95e-aef8-48cf-838d-1067280ff470","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1","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文物局","POWER_NAME":"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ITEM_ATTRIBUTE":"01^04^05^07^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29051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e83f379b-b982-476a-a8e9-2da4a59fb6c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北京市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3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96582009246&bizMode=normal&userType=legal&openRouteEnvFlag=prod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文物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交换双方均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2、书面请示由交换双方联合行文,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书面请示内容须包括文物收藏单位双方意见,交换文物的原因、去向与用途,文物名称、数量、等级,交换文物的补偿方式;3、《文物目录》须包括藏品总账号、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需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的文物照片; 文物级别须为二级及以下;4、交换双方的背景资料。 资料内容须包括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藏品保管及展示条件(面积、设备设施情况)等情况简介。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66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A区103玻璃房【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层咨询台【展开】

基本编码 000168117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1506C200016811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1层A区103玻璃房
电话查询:(010)89150660;(010)89150859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已经建立完整藏品档案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申请交换馆藏二级以下文物的,交换双方应当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交换馆藏文物的名称、价值,交换的原因、用途、补偿方式,交换单位的背景资料、协议书副本。经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交换。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交换双方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双方联合行文。 2、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3、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的请示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交换双方均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2、书面请示由交换双方联合行文,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3、原件1份。【展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展开】内容包括:文物收藏单位双方意见,交换文物的原因、去向与用途,文物名称、数量、等级,交换文物的补偿方式【展开】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审批文物目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文物目录》需提供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的文物照片; 2、文物级别须为二级及以下。 3、原件1份【展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展开】内容包括:藏品总账号、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文物照片(需能够全面反映文物特征)。【展开】
交换双方单位背景情况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情况表内寄填写完整。【展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展开】内容包括: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藏品保管及展示条件(面积、设备设施情况)情况简介。【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交换双方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双方联合行文。 2、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3、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受理通知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符合形式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审批人员批准或不批准

    审查标准

    国有文物局收藏单位;建立馆藏文物档案并将馆藏文物档案报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交换馆藏文物必须二级以下文物的【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的批复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的批复
结果名称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交换馆藏文物的批复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12b0bc83-5e3e-4e43-9999-ace526c02340.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发布号令(文号)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管理制度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可以交换馆藏文物;交换馆藏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展开】

是否收费:

1、双方申请交换的馆藏文物必须是同一等级吗?
双方交换的馆藏文物可以是不同等级的文物。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