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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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8.1.7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木处理完毕;5.各专项验收已通过:6.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7.竣工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8.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9.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质量达到合格标准;10.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2)申请事项属于验收机关管理权限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4)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5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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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101900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001019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00101900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实地勘察、审查 |
行使内容 | 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市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市水务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由市水务局监管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市水务局,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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