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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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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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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在要求盖章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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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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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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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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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地方认定机构组织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评审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报送至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待全国高新认定领导小组备案性审核无异议后再由地方认定机构对获得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发证书,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单位多,流程较复杂,无法确定明确的办结时限。结合历年办理情况,对时限进行了压缩。(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查看详情】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地方认定机构组织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评审工作,并将认定结果报送至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待全国高新认定领导小组备案性审核无异议后再由地方认定机构对获得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发证书,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单位多,流程较复杂,无法确定明确的办结时限。结合历年办理情况,对时限进行了压缩。(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在要求盖章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办理时间和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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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如不符合审核要点退回申请人修改并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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