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咨询电话:(010)6840080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2100000400018760C2000154101003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68400806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气象局
北京市气象局
法定机关
市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1.建议申请单位先在网上提交申请,https://zwfw.cma.gov.cn/spring/xzsp/userLogin/login?typeId=FLZZ&cType=1。 2.一至八项为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乙级资质时需提供的基本材料,九至十项为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时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项材料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资料包含检测报告(含整改意见)、检测合同及原始记录。 3.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填写完整、清晰。 4.申请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 5.材料第三项和第七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愿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替代具体证明,提交《告知承诺书》,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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