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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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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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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6883506060211021111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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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33【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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