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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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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2.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以及《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京政发〔2018〕13号)规定;3.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技术标准、行业准入标准,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限范围内;4.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及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区域布局要求;5.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6.不涉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7.不会对重大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8.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项目主体具备在资质、资金、技术等方面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明确具体的供地方式;10.符合城建相关领域建设标准。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41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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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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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7115003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15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1500303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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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权限进行项目核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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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请按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标明为复印件的材料应与原件一致,材料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若采取网上办理方式请在线提交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核准事项需与招标方案的核准同步合并办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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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原件1份 2.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项目申请书中的申请单位名称应与所加盖公章名称一致。 4.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等。 5.与其他前置要件主体一致。【展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展开】 | 申请人按照要求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编制要求见申请书示范文本【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容缺后补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纸质复印件1份; 2.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应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4.有效期应在30日(含)以上.【展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纸质复印件1份;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中的项目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中应包括申报项目对社会稳定风险的影响。【展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请按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标明为复印件的材料应与原件一致,材料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若采取网上办理方式请在线提交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核准事项需与招标方案的核准同步合并办理。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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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2.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以及《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京政发〔2018〕13号)规定;3.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技术标准、行业准入标准,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限范围内;4.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及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区域布局要求;5.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符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6.不涉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7.不会对重大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8.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项目主体具备在资质、资金、技术等方面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明确具体的供地方式;10.符合城建相关领域建设标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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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决定 |
审查标准 申请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请书,提供项目申请所规定的材料,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可靠。^项目选址、布局、环保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稀土行业相关发展规划和环保、安全等专项规划。^生产规模、工艺、技术和装备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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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项目核准变更批复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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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项目核准变更批复 | |
结果名称 | 项目核准变更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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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关于项目的核准变更批复(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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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发〔2016〕7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五、原材料。稀土: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展开】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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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3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我们的项目是核准还是备案?具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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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京政发〔2018〕13号)规定,看看您申报的项目是不是属于上述目录的项目管理范围,如果不在范围内,就是备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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