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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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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一)符合北京本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申请人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且合法、有效 (三)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四)驾驶人员应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一)申请人已取得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拟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所属驾驶员已办理完毕从业资格注销注册手续 (四)申请人名下所有出租汽车均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完毕退出运营手续 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9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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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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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8219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000118219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000118219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wy.jtw.beijing.gov.cn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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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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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
(一) | 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表(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格内容填写齐全 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二) | 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格(线下申请)或网上填报信息(线上申请)一致;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三)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经营范围是否有出租汽车经营项; 2.是否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无误一致章。【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申请人无需提交,由受理人员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系统获取电子证照【展开】 |
(四) | (投资人、负责人及申请企业的)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资信证明》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2.《资信证明》中显示的资信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资信证明》是否加盖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公章。【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五) | 聘用的工作人员花名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人员情况名册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2.人员情况名册是否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六)、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配置材料 | |||||||||
1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批复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经营者已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 2、相关批复文件已上传 3、批复企业与申请企业一致【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申请人无需提交,由初审人员通过系统上传)【展开】 |
2 |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须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2、填报信息完整,无缺项、漏项【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七)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情况材料: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保障、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单位公章 2、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保障、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八)、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的说明材料 | |||||||||
1 | 经营场所、停车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符合受理条件。 2.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2、租赁的提供 | |||||||||
出租方的产权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符合受理条件。 2.加盖公章,公章与“单位名称”一致。【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
租赁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与申办单位名称一致 2、材料清晰完整有效。【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租赁合同有效期应自受理之日起不低于两年【展开】 | |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 |||||||||
(一) | 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格内容填写齐全 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二) | 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格(线下申请)或网上填报信息(线上申请)一致;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三)、个体管理部门办理个体出租业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
1 | 个体车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格(线下申请)或网上填报信息(线上申请)一致;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2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书为统一固定格式; 2.委托人是否为申请人,且签字或加盖公章; 3.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且正反面复印并贴于委托书指定位置; 4.办理时间是否在委托期限内。【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3 | 被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格(线下申请)或网上填报信息(线上申请)一致;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展开】 |
(四) | 核发北京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的交回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与申请表格(线下申请)或网上填报信息(线上申请)一致; 2、证件原件【展开】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展开】 | 核发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员 | 线下及快递申请的,市级综合窗口出具《接件通知书》;本市其他区级交通运输部门代接件的,出具《收件代办通知书》 |
审查标准 一、线上申请: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上传材料。二、线下及快递申请: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材料。【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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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一、《受理通知书》;二、《补正通知书》;三、《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一、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材料;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一)符合北京本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申请人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且合法、有效 (三)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四)驾驶人员应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一)申请人已取得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拟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所属驾驶员已办理完毕从业资格注销注册手续 (四)申请人名下所有出租汽车均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完毕退出运营手续【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5个工作日 | 行业处室审查人员 | 一、《行政许可决定书》;二、《不予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一)符合北京本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申请人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且合法、有效 (三)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四)驾驶人员应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一)申请人已取得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二)申请人拟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所属驾驶员已办理完毕从业资格注销注册手续 (四)申请人名下所有出租汽车均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完毕退出运营手续【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
![]() ![]() ![]() |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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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证样.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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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41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对于租赁固定的经营办公、培训教育和停车场所,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培训教育或停车场所是否有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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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需提供提交:1.出租方的产权证书(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2.租赁协议(租赁合同有效期应自受理之日起不低于两年)(原件1份仅供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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