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209E2110209148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时间不满六个月且无违法所得的,由市司法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时间不满六个月且有违法所得的,由市司法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时间六个月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由市司法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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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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