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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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 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博瑞联通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路李家坟6号。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顺高路南侧。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村。北京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天河北路14号。北京大石河报废汽车解体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东顾郑路东10米。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辛东路149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xin@jtgl.beijing.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010)121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台【展开】 网上咨询: http://jtgl.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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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0703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11100703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11100703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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