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534000
0
3fbf6cc0-384b-4d5c-8a74-cb588edb628c
066655c9-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2^3
02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159fec84-81ed-11ea-8de7-fa163e4f9ad9","IS_CONSTRUCTION":"","POWER_NAME":"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38553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066655c9-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534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64条】【第1款】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的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撤销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结果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