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485U2110630018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体育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 行政检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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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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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
检查方案 | 上下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检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展开】 | 实施检查前应当依法制定含有正当理由、事项和内容的检查方案。【展开】 | |
决定 | |||
决定 | 依照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限、范围开展检查。【展开】 |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展开】 |
设定依据
无
【部门规章】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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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发布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授予等级称号的,授权单位应当责成审批单位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情节严重的,授权单位可以责成其进行整改,并可以暂停其3年以内的审批权。 第三十五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运动员,审批单位应当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并可以作出3年内不受理其等级称号申请的决定。【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