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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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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来源: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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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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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72132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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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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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使用A4纸打印。表格须加盖公章。2.表格填写完整,准确,签字及公章清晰可辨。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无》【展开】 | 需要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进入该事项,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展开】 |
二 | 单位基本情况及配套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括: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设施、仓储、所涉及的毒性药品用途。 (2)购买方资质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法用途证明性文件,申请单位购买数量的依据,购买数量计算过程或购买数量产生过程。(例如: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购买数量,文献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往年申报执行数量等) (4)申请单位设施情况说明文件:仓储设施设备、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购进、保管、发放、使用、销售(如涉及)、安全保卫内容) (6)申请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意见。 2.清晰完整,加盖公章,A4规格纸张,布局图可A3。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无》【展开】 | 【展开】 |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并签字,A4纸打印。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无》【展开】 |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展开】 |
四 |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加盖企业公章。【展开】 | 《无》【展开】 |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标准的受理,转进驻部门工作人员 |
审查标准 1、按照受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有关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8个工作日 | 进驻部门首席代表 | 符合标准的予以批准 |
审查标准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有本单位的证明信。【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
送达方式 | |||
---|---|---|---|
![]() |
无
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 |
结果名称 | 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doc |
有效时间 | 三个月 |
无
【行政法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加工炮制毒性中药需要注意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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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
2、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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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一 毒性中药品种(27种)砒石(红、白) 砒霜 水银 生马钱子 生川乌 生草乌 生白附子 生附子 生半夏 生南星 生巴豆 斑蝥 青娘虫 红娘子 生甘遂 生狼毒 生藤黄 生千金子 生天仙子 闹羊花 雪上一枝蒿 白降丹 蟾酥 洋金花 红粉 轻粉 雄黄二 毒性西药品种(13种)去乙酰毛花甙丙 阿托品 洋地黄毒甙 氢溴酸后马托品 三氧化二砷 毛果芸香碱 升汞 水杨酸毒扁豆碱 亚砷酸钾 氢溴酸东莨菪碱 士的年 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注:1、除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制剂以外的毒性药品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2、毒性药品的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毛果芸香碱等包括其盐类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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