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2
01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省级)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01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
0
433b680b-21e5-4f0f-9b89-7942ae4552e5
0ab70bc6-eefe-43a1-ab52-dccfb552663e
2
01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来源: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db2d79b7-b0cb-4c6d-bcf7-f94c6011c301","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POWER_NAME":"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ITEM_ATTRIBUTE":"04^05^07^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市药监局审批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4607001","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1525b24a-367d-4c84-b4e7-3aaedec31e1f","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3^5
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7174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xzsp.yjj.beijing.gov.cn%3A8088%2Fssologin%3FmatterCode%3D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013000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省级)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第十条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来源: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72132001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2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9150280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使用A4纸打印。表格须加盖公章。2.表格填写完整,准确,签字及公章清晰可辨。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无》【展开】需要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进入该事项,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展开】
单位基本情况及配套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内容包括: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设施、仓储、所涉及的毒性药品用途。 (2)购买方资质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法用途证明性文件,申请单位购买数量的依据,购买数量计算过程或购买数量产生过程。(例如: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购买数量,文献依据,产品质量标准,往年申报执行数量等) (4)申请单位设施情况说明文件:仓储设施设备、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 (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购进、保管、发放、使用、销售(如涉及)、安全保卫内容) (6)申请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意见。 2.清晰完整,加盖公章,A4规格纸张,布局图可A3。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无》【展开】【展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清晰完整,加盖公章并签字,A4纸打印。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无》【展开】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展开】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加盖企业公章。【展开】《无》【展开】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标准的受理,转进驻部门工作人员

    审查标准

    1、按照受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有关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8个工作日进驻部门首席代表符合标准的予以批准

    审查标准

    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有本单位的证明信。【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结果名称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特殊药品一次性购用证明.doc
有效时间三个月

【行政法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展开】

是否收费:

1、加工炮制毒性中药需要注意什么?
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药用要求的,方可供应、配方和用于中成药生产。
2、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什么?
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一 毒性中药品种(27种)砒石(红、白) 砒霜 水银 生马钱子 生川乌 生草乌 生白附子 生附子 生半夏 生南星 生巴豆 斑蝥 青娘虫 红娘子 生甘遂 生狼毒 生藤黄 生千金子 生天仙子 闹羊花 雪上一枝蒿 白降丹 蟾酥 洋金花 红粉 轻粉 雄黄二 毒性西药品种(13种)去乙酰毛花甙丙 阿托品 洋地黄毒甙 氢溴酸后马托品 三氧化二砷 毛果芸香碱 升汞 水杨酸毒扁豆碱 亚砷酸钾 氢溴酸东莨菪碱 士的年 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注:1、除亚砷酸注射液、A型肉毒毒素制剂以外的毒性药品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2、毒性药品的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毛果芸香碱等包括其盐类化合物。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