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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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A岛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57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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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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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511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0001251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000125113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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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573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保证许可证件安全交接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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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完整清晰,无缺漏;(2)需加盖公章;(3)现场提交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4)网上提交材料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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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单位是指申请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 (1)“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 (2)“原许可证编号”栏,由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填写。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栏,如果申请单位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申请单位是非法人单位填写最高职位管理人的姓名。 (4).“企业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改变(自发生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 |||||||||
(一)、能力凭证 | |||||||||
1 | 由考试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结果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应提供考试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文件的复印件。 2.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歪斜。【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或由考试机构出具的主要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结果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应提供考试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文件的复印件。 2.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歪斜。【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
2 | 由考试机构出具的销售、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结果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应提供考试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文件的复印件。 2.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歪斜。【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二)、犯罪记录情况 | |||||||||
1 | 单位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由公安机关出具;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采取内部核实的方式,不需申请人提供【展开】 |
或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由公安机关出具;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采取内部核实的方式,不需申请人提供【展开】 | |
2 | 销售、管理人员无犯罪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由公安机关出具;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采取内部核实的方式,不需申请人提供【展开】 |
三、单位名称改变 | |||||||||
(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2.是否在有效期内。 3.原件与复印件应一致。 4.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歪斜。【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四、许可品种主要流向改变 | |||||||||
(一) | 许可品种主要流向改变说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企业自行编写的主要流向改变的纸质说明;2.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二)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企业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提供管理制度文本。【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三) | 销售网络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销售网络文件应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2.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展开】 |
五、需要增加许可品种、数量 | |||||||||
(一) | 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的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企业提供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情况的纸质说明;2.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二)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企业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提供管理制度文本。【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三) | 销售网络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销售网络文件应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2.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展开】 |
(四) | 产品包装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企业应提供产品包装说明,A4纸复印。【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五)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有详细使用用途、参数等内容;2.加盖公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完整清晰,无缺漏;(2)需加盖公章;(3)现场提交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4)网上提交材料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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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受理;(2)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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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准予许可;(2)不予许可。 |
审查标准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三)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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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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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许可证(正本).pn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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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jpg |
有效时间 | 三年 |
无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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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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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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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苯基—2—丙酮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7.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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