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级权限)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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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咨询电话:(010)6840080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2100000400018760C2000154104001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5(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气象局
北京市气象局
法定机关
市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1.正式申请材料加盖法人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2.填写《北京市升放气球资质申请表》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与后面所附材料内容一致; 3.申请单位如果遇到“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要求上传的材料和上述申报材料不一致时,该材料可用文件名为“不涉及此项材料.doc”的空文件代替。 3.申请材料应工整、清晰、无漏项,用A4纸打印,为查阅方便应统一编页号,并加目次,按上述申请材料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 4.申请单位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申请单位如果遇到“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要求上传的材料和上述申报材料不一致时,该材料可用文件名为“不涉及此项材料.doc”的空文件代替。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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