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110223491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企业的建(构)筑物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震、防腐蚀、隔热等防护措施,对承受重荷载、荷载发生变化或者受高温熔融金属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未定期对建(构)筑物结构进行安全检查的,经责改拒不执行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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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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