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000MB1503996K2000115108002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号令)第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申请)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变更)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延续)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