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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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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管理部: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能+中心|开阳一层
1.职工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金额 1.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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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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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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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具体时限为1小时。(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具体时限为1小时。(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职工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金额 1.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城管理部: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能+中心|开阳一层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29【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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