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予以受理。来源:《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65;(010)89150050【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2211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01221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7861412000122114000A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该事项网上办理,旅行社申请变更登记信息应先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在线填写变更信息,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图片。 3.如需到现场寻求帮办服务,应携带上述全部材料的纸质原件及相应的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4.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请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加盖本企业公章)至审批服务窗口现场领取变更后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丢失的需提供加盖本公司公章的遗失补办申请,写明有关情况,未来加强管理避免遗失损毁。5.按《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旅行社应保证有必要的导游人员,如导游人数不足3人请先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调入导游。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营业执照(副本)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信息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图片; 2.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变更信息相符; 3.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旅游业务; 4.注册资本是否低于30万元; 5.是否在营业期限内。【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旅行社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名称、投资人等信息,均需提供。【展开】 |
二、变更名称还需 | |||||||||
(一) |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的,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 2.企业原名称和变更后的名称是否与企业申请变更的信息相符; 3.市场监管部门印章是否清晰完整。【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展开】 |
三、变更投资人还需 | |||||||||
(一) |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的《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出资人变更信息页; 2.变更前股东是否与申请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资人”信息相一致; 3.变更后股东是否与企业申请信息相一致。【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提交股东变更信息页即可,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展开】 |
(二) |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的企业章程图片,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 2.企业名称,出资人信息是否与企业申请信息相符合; 3.签字盖章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提交完整的章程,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展开】 |
(三) |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的公司变更股东的会议决议,是否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股东签字是否清晰完整; 2.内容是否包括同意股权转让或增资、撤资等变更信息,信息是否与企业申请变更出资人的信息相符合。【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展开】 |
(四) | 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清晰完整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协议双方签字是否清晰完整; 2.转让方、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协议内容等是否与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相符合; 3.是否提供涉及此次变更的全部股权转让协议,与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相符合。【展开】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未发生股权转让无需提供此材料。【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该事项网上办理,旅行社申请变更登记信息应先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https://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在线填写变更信息,上传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图片。 3.如需到现场寻求帮办服务,应携带上述全部材料的纸质原件及相应的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位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4.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请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加盖本企业公章)至审批服务窗口现场领取变更后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丢失的需提供加盖本公司公章的遗失补办申请,写明有关情况,未来加强管理避免遗失损毁。5.按《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旅行社应保证有必要的导游人员,如导游人数不足3人请先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调入导游。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企业人员 | 成功提交 |
审查标准 1.完整、准确填写全部申请信息。2.上传相关图片材料清晰、完整、准确,按要求加盖印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部门审批人员 | 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
审查标准 符合受理条件要求,申请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提供的图片材料清晰、完整、准确,按要求加盖印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部门审批人员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准确的予以审批;材料填写有误或信息不符的不予审批,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信息准确的予以办理;材料填写有误或信息不符的不予办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5个工作日 | 部门审批人员 | |
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
送达方式 | |||
---|---|---|---|
![]() ![]() |
无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展开】 |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旅行社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73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需提交多份变更表或申请材料? |
---|
企业变更不同信息所需材料有重复时(如变更名称和地址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一份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