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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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企业首次提出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的;2.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者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7:30(8:30-9:00,17:00-17:30需预约); 周六上午8:30-12:30(8:30-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010)11616611;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010)0108640912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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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0124025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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