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523ec1-5130-4f35-b8ef-167b1ba709ee
2
http://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500482&userType=legal&openRouteEnvFlag=prod
1
http://banshi.beijing.gov.cn/
2
01
11110000000026833B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举办者变更(适用于民办学校)的审批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00400001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004000
0
5a523ec1-5130-4f35-b8ef-167b1ba709ee
1e473004-0a34-4c2a-b56a-70b8d02cd806
2
01
市教委
110000000000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举办者变更(适用于民办学校)的审批

到现场0

北京市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8915006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004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学校作出变更的决议合法有效,按法定要求出具所有材料,予以受理。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项目无缺失,申请书和举办者意见中需要加盖公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