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2
01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登记事项变更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1100104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11001
0
5a9420a9-b292-4e84-b239-d682360aee17
96dc22ea-9de2-4b28-950e-96715b4b133f
2
01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登记事项变更\"]","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0","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d2a9dc7c-e9a2-4bf0-86a5-486ccce90d83","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1","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POWER_NAME":"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ITEM_ATTRIBUTE":"01^04^05^07^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市药监局审批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4610001","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badbf286-98ae-44fb-a335-021564dc8a1f","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5
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7174_04&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36.112.140.7%3A8088%2Fssologin%3FmatterCode%3D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1100104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登记事项变更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72111001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11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1100104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9150280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或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与申报内容一致。 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需要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进入该事项,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展开】
药品经营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证面完整、清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副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副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证面完整、清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
(一)人员基本情况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内容包含: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变更法人后的《营业执照》,任免后法定代表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2、内容真实、完整、清晰,证件在有效期内。 3、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内容包含: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变更法人后的《营业执照》,任免后法定代表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展开】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应
(一)人员基本情况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内容包含:企业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任免后主要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注册在该企业的执业药师,具备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2、内容真实、完整、清晰,证件在有效期内。 3、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内容包含:企业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任免后主要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注册在该企业的执业药师,具备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展开】
变更连锁经营方式,即“零售”与“零售(连锁)”之间变更的,请提供:经营方式变更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1、内容真实、完整、清晰。 2、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内容包含: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展开】
企业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展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5个工作日进驻人员符合标准的予以批准

    审查标准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3.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http://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00027174_02&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xzsp.yjj.beijing.gov.cn%2Fbfdaww%2FYZTAuth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二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发布号令(文号)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展开】

是否收费:

1、是否当日可以办理完成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