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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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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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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72773E2110213489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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