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11021430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权力来源 | 无 |
| 处罚的行为 | 对出租违法建筑,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