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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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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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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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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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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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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221517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04362110747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2215176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所属机构: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行使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现场发生过火灾

办理结果:不涉及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现场发生过火灾

办理结果:不涉及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鉴定

审查标准:1、无限制

办理结果:鉴定书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办理结果:火灾事故认定书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火灾事故认定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一、无需材料

(一)、此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材料来源:其他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火灾事故认定书

结果名称:

火灾事故认定书

结果样本:

火灾事故认定书.JPG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号令(文号):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1.问:投诉监督电话?

答:(0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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