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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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报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来源:《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款)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70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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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00071700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现场勘验 |
| 行使内容 | 古树名木死亡,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经区、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园林绿化局确认。 经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存在安全隐患的,其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制定方案及时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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