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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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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申报材料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表彰决定。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同意北京市体育局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的复函》(京审改办函【2020】4号)规定,该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申报材料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表彰决定。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同意北京市体育局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的复函》(京审改办函【2020】4号)规定,该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来源《全民健身条例》第七条);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制发文件部署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公布奖项及相关申报资格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2、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法定形式; 3、各材料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4、材料符合要求,决定予以进行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进行登记。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3330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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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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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833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485U2000833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485U2000833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体育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55533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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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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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推荐表(集体)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此申请材料须填写完整,A4纸打印,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可辨,原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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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 |
审查标准 1、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来源《全民健身条例》第七条);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制发文件部署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公布奖项及相关申报资格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2、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法定形式; 3、各材料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4、材料符合要求,决定予以进行登记;材料不符合要求,决定不予进行登记。【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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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报材料齐全,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受理,告知补正;材料补正齐全,受理。 |
审查标准 1、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八条);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来源《全民健身条例》第七条);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制发文件部署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公布奖项及相关申报资格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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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不予表彰,反馈推荐单位;予以表彰,公示结果,进行表彰。 |
审查标准 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12〕3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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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关于表彰北京市体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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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无
关于表彰北京市体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结果名称 | 关于表彰北京市体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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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关于表彰北京市体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结果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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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展开】 |
【行政法规】全民健身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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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全民健身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该事项收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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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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