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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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清晰完整,签章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4533(北京市住建委)【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113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系统中上传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且应为一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 2、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按1:1比例、正立视角上传。 3、报名表应为经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的,统一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公章信息应与申请人聘用单位一致。 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1)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出具日期应与申请单位在系统中确认的日期同年同月,社保缴费信息应显示单位确认日期上一个月的缴费记录。(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纳保险单位为申请单位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均不予认可。(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按照《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上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扫描件。 5、市住建委审核为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第二次修改提交,请申报人提交报名和企业确认时认真复核,确保所报材料符合要求。6、申请人应当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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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系统中上传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且应为一寸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 2、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按1:1比例、正立视角上传。 3、报名表应为经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的,统一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公章信息应与申请人聘用单位一致。 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要求:(1)应明确体现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险种、缴费期限等内容,出具日期应与申请单位在系统中确认的日期同年同月,社保缴费信息应显示单位确认日期上一个月的缴费记录。(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缴纳保险单位为申请单位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均不予认可。(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官以自主择业方式转业的,应按照《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上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扫描件。 5、市住建委审核为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不能进行第二次修改提交,请申报人提交报名和企业确认时认真复核,确保所报材料符合要求。6、申请人应当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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