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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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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方可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施工许可证件;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的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四)已确定竣工日期,且满足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预售最长期限。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受理在各区,各区办理该项的地点见各区办事指南(初审)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受理在各区,各区办理该项的地点见各区办事指南(初审)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13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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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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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117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117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117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138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现场核验申请材料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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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表内容齐全无空项; 2.所填信息与样表提示一致;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已签字; 4.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所填信息与样表提示一致; 2.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均已签字,受委托人已填写联系电话; 3.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图像应清晰; 5.该材料应提供原件; 6该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营业执照》应与市场监管部门实际颁发的证书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和单位公章; 2.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4.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 5.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6.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四 |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应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实际颁发的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受让方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位置应与《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一致; 4.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 5.该材料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6.该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 7.补充协议应全部提供,应与《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推送表》中“补充协议附件”一致。【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不动产权证书》应与自然资源部门实际颁发的证书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不动产权证书》应含附记、宗地图; 3. 权利人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4、共有情况应为“/”或“单独所有”; 5. 权利性质应为“出让”; 6. 用途应包含本次申报预售许可楼栋的房屋用途; 7.申报时点应在土地使用期限范围内; 8.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 9.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10.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实际颁发的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四至应与《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四至一致; 4.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包含附件、附图); 5.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6.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楼栋应在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七 | 建设项目投资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开发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项目名称应填写《建筑物名称核准证》中载明的核准名称一致; 3.楼栋号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载明楼号填写; 4.该材料应提供原件,需由开户银行出具、加盖公章并签署日期; 5.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八 | 施工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条款要求,编制签订的、完整、真实、有效的合同; 2.合同中的发包人(全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合同中应依法明确工程概况、合同工期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本次申报预售许可楼栋应在该施工合同范围内; 5.该材料需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6.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7.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 8.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九 | 施工进度计划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单位(甲方)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单位保持一致; 2.施工单位(乙方)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载明的施工单位保持一致; 3.座落应填写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的坐落,名称应填写建筑物名称核准证载明的核准名称名称; 4.合同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填写,合同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填写; 5.该材料应提供原件,甲乙双方应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并签署日期; 6.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 |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销售的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抬头填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开发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坐落按照《不动产权证书》中坐落信息填写; 4.项目名称应按建筑物名称核准证载明的核准名称填写; 5.规划楼号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载明的楼号填写; 6.填写抵押权人名称 、加盖公章并签署日期; 7.该材料应提供原件; 8.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仅限已设定抵押的项目填报【展开】 |
十一 |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齐全无空项; 2.所填信息与样表提示一致; 3.该材料应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4.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二 | 北京市建筑物名称核准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筑物名称核准证》应与自然资源部门实际颁发的证书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申报(权属)单位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附图中项目四至应与《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四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四至一致; 4.提供的复印件(含附图)应清晰; 5.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6.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三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不动产登记证明》应与自然资源部门实际颁发的证书一致,已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和单位公章; 2.证明权利或事项应为抵押权; 3.坐落应与《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一致; 4.义务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一致; 5.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 6.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7.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仅限已设定抵押的项目提交【展开】 |
十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应与住建部门实际颁发的证书一致; 2.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3.申报时点该证件在有效期范围内。【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五 | 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推送表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系统已上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六 |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办理结果通知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已加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十七 | 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登记表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单位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发出部门已盖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仅限居住项目填报【展开】 |
十八 | 项目建设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单位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打印。【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仅限居住项目填报【展开】 |
十九 | 北京市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表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开发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本次备案单体名称应包括本次申请预售楼栋; 3.开发企业已加盖公章、骑缝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 |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方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项目四至在宗地范围内; 3.评估报告在有效期范围内; 已加盖发出单位公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一 | 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情况表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开发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此表分自行销售和委托销售两种版本,请结合企业实际销售情况区分填写; 3.内容齐全无空项; 4.所填信息与样表提示一致; 5.已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二 | 申办预售许可证楼栋出让及规划情况说明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表一按照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调整后的内容填写,应与《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推送表》内容一致; 2.表二只须填写本出让合同范围内的已经申报和本次申报预售证的规划楼号,有关数据按照规划许可证内容填写; 3.阴影为分项用途,请根据各自项目情况修改填写; 4.已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三 | 关于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的承诺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已填写业务编号、承诺人、签署日期; 2.已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四 | 土增税差别化预征项目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已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五 |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甲方填写开发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其他证件名称一致; 2.乙方填写监管银行名称; 3.专用账户名称按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填写; 4.甲乙双方已签字,加盖公章、骑缝章,签署日期。【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六 | 项目用款计划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已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十七、以上1-26号材料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需要的材料,办理延期时需 | |||||||||
(一)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项目名称应与《北京市建筑物名称核准证》证载信息一致; 2.开发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申报主体一致; 3.预售许可证证号、取证日期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公示信息一致; 4.项目是否交付应与工程建设实际一致; 5.该材料应按原件原尺寸提供; 6.申请材料一般应左页边距大于20mm(用于档案装订); 7.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照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的坐落填写; 2.项目名称按照规划项目名称或核准地名填写; 3.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 4.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建设单位应与申报主体一致; 2.施工单位应与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一致。【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四)、预售许可证到期时,项目未交付的需 | |||||||||
1 | 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措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提交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措施等(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保障、工期安排、责任人员等),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五)、预售许可证到期时,项目已交付的需提交 | |||||||||
1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本次申请延期的楼栋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次备案内容内;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规划许可证号应与前期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对应的规划许可证号一致;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施工许可证号应与前期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对应的施工许可证号一致; 4.备案部门已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2 | 入住通知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企业自备【展开】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区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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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0个工作日 | 市住建委 |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备【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5个工作日 | 电子证照,系统自动发证 |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
![]() |
无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图片1.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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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核发纸质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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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3月1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书。 |
指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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