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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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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行政机关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自然人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举报奖励由处理举报的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举报线索查办部门对愿意得到举报奖励金的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拟授予奖励意见、并附案件相关材料,报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京医保发〔2023〕18号)第二条、第十一条) 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延时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2号楼546房间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882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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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信件投诉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2号楼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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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841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50032282110841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50032282110841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55528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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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举报奖励由处理举报的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举报线索查办部门对愿意得到举报奖励金的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拟授予奖励意见、并附案件相关材料,报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领取奖励金,根据财务管理规定,需本人或委托人现场确认并签字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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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材料中有明确举报事项【展开】 | 根据《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查实举报事项的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奖励金审核和申请上报工作。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奖励金审批和发放工作。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市医保经办机构或区医疗保障部门对愿意得到举报奖励金的举报人身份信息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拟授予奖励意见,并附案件相关材料,报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受托人办理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办理手续时应当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有效证明、银行账号信息等,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供举报人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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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查办单位工作人员 | 提交申请表 |
审查标准 查办单位填写《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申请表》【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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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行政处室工作人员 | 材料合格 ,告知申请单位 |
审查标准 审核《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申请表》,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文件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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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30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符合要求的,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发放奖励 |
审查标准 是否符合奖励文件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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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行政处室工作人员 | 1、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通知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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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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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奖励) |
结果样本 |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通知书.docx |
有效时间 | 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
无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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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医保发〔2023〕1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一条 为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举报奖励由处理举报的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接受匿名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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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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