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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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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一)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拆改移审批仅针对口径大于等于DN600或者影响居民3000户以上以上情形,市水务局负责市级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范围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共6个城区的审批(跨区情况需报市水务局审批);海淀区水务局、丰台区水务局负责区管水厂供水范围内的审批;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分别受理本区域内的审批。) (二)依据《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十条 用户自行投资新建、改建户内供水设施(以下简称用户供水设施),应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资料,经供水企业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水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第十一条 从事用户供水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确定的资格等级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用户供水设施工程的设计、供水设施设备的选用和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等进行。 (三)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申请材料中对材料的详细要求。 (四)申请材料的原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按要求盖章。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二层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C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5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banshi.beijing.gov.cn/bjzwchatui/bjzw-chatui/inde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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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011712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000117124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000117124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实地勘察、专家评审 |
行使内容 | 拆改移审批仅针对口径大于等于DN600或者影响居民3000户以上以上情形,市水务局负责市级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范围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共6个城区的审批(跨区情况需报市水务局审批);海淀区水务局、丰台区水务局负责区管水厂供水范围内的审批;昌平区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房山区水务局,怀柔区水务局,门头沟区水务局,密云区水务局,平谷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务局,通州区水务局,延庆区水务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分别受理本区域内的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填写内容是否有明显文字错误; 2、是否盖有公章;3、有明确位置信息、管线信息、供水企业签章,并提供供水企业技术人员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全部需要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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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填写内容是否有明显文字错误; 2、是否盖有公章;3、有明确位置信息、管线信息、供水企业签章,并提供供水企业技术人员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全部需要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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