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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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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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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拟生产放射性药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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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与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的应加盖红章; 2.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比例提供,所报材料应清楚、整洁; 3.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表格中所列信息应与后附材料所涉内容保持一致; 4.申请主体应为北京市辖区内拟生产放射性药品的企业。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29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72136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000172136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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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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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1. 请按资料目录顺序制作申报材料,装订成2套材料。2.有多个生产场地(含委托生产)的,按企业生产场地编号顺序制作资料目录,每个生产场地按照申请资料顺序制作申请资料; 3.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A类的企业,提交第1-14、18-19项;4.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B类的企业,提交第1、3-19项,其中第8-13项指受托方场地、设备、工艺等相关情况;5.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C类的企业,提交第1-15项、18-19项;6.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D类的企业,提交第1-14项、18-19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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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1. 请按资料目录顺序制作申报材料,装订成2套材料。2.有多个生产场地(含委托生产)的,按企业生产场地编号顺序制作资料目录,每个生产场地按照申请资料顺序制作申请资料; 3.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A类的企业,提交第1-14、18-19项;4.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B类的企业,提交第1、3-19项,其中第8-13项指受托方场地、设备、工艺等相关情况;5.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C类的企业,提交第1-15项、18-19项;6.申请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D类的企业,提交第1-14项、18-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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