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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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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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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50032282110241002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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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2882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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