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一、主动申请,理由明确;二、材料齐全,交回证照。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A岛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56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25102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0001251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42603767K200012510200204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569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569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审核申请企业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中要求填写、登记的内容、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准确;非多个独立开采系统、无尾矿库的矿山开采类企业、企业总部申请,不必填写“取证单位”栏目内的内容; 2.审核登记系统中企业名称、法人名称、经济类型、注册地址等,防止误写地址和错别字;非多个独立开采系统、无尾矿库的矿山开采类企业、企业总部的申请,取证单位主要负责任人与法定代表人、地址应相同; 3.审查纸质版登记表,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无缺漏项,与“登记系统”中填报的内容是【展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展开】 | 【展开】 |
二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 正本、副本是否齐全; 2. 正本、副本企业名称是否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3. 是否为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展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受理;(2)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有注销申请;2.交回证照。【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公告注销 |
审查标准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无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
送达方式 | |||
---|---|---|---|
![]() |
无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 |
结果名称 |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pn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
依据名称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修改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展开】 |
【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注销时间怎么算 |
---|
以公告之日起算作注销许可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