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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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460号)第二十二条 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7号)第二十八条 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1.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2.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3.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4.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的。 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详见“行使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材料受理标准(详见“申请材料”)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55558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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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19102003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A42471A2000119102003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A42471A200011910200302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技术审查 |
| 行使内容 | 取水许可审批(重新申请)适用于更新机井、已有取水设施取水但无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取水用途发生改变(不含减少的)、取水水源发生变化、取水量调增、取水许可证过期、封存井启用等情况。 下列情形需要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位于东、西城区的; (二)涉及取用地热水、矿泉水开采的; (三)更新基岩井的; (四)更新机井取用第四系水且含有单井年取水量超过5万(含)立方米的; (五)已有取水设施取水但无取水许可审批手续、或取水量调增、或取水水源发生变化(含封存井启用的、不含减少的)、或取水用途发生改变(不含减少的),申请年取水量超过5万(含)立方米的(不含村集体组织或个人申请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用水的); (六)原许可水量超过5万(含)立方米,取水许可证过期三个月后仍需要取水的(不含村集体组织或个人申请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用水的); (七)从市管河道、水库取地表水的; (八)利用南水北调、京燕、京源等市级配水管线取水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北京城市副中心,根据其具体授权依法组织实施取水许可事项审批工作。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市管河道、水库包含:1.永定河:三家店拦河闸上游2公里至大兴区崔指挥营;2.潮白河:自汇合口至牛牧屯引河(市界);3.北运河:老北关拦河闸至市界;4.怀河:怀柔水库坝下至入潮白河口;5.温榆河:沙河闸至北关拦河闸;6.运潮减河:老北关分洪闸至入潮白河口(师姑庄橡胶坝下游390m);7.人民渠~新开渠~莲花河~分洪道~凉水河:首钢再生水厂暗涵出口至入北运河口(京塘路);8.清河:安河闸至入温榆河口;9.京密引水渠:龚庄子进水闸至绣漪闸;10.潮河总干渠:潮河至唐指山水库入库口;11.城市河湖:三家店调节池、永定河引水渠、京密引水渠(昆玉段)、南护城河、北护城河、南长河、二道沟、小月河、大循环水系、转河、通惠河、双紫支渠、南长河盖板河、北护盖板河、内城六湖;12.斋堂水库、苇子水水库、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十三陵水库、西郊雨洪调蓄工程。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A4纸打印(或电子版);2.申报材料内容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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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需用首都之窗提供的制式材料,A4纸打印(或电子版);2.申报材料内容无遗漏、无文字错误;3.申报材料封面位置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公章名称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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