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6105829M2110270558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无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