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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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 二、属于北京市船舶检验所船舶检验资质范围。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申请建造检验: (一)建造船舶、水上设施的 (二)改变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分舱水平、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主推进系统、影响船舶稳性等涉及船舶主要性能及安全的重大改建,或者涉及水上设施安全重大改建的 四、船舶、水上设施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应当向建造或者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五、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已通过船舶检验机构的审查 六、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船龄的船舶不能申请重大改建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13:30 - 17:00(法定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上午08:30 - 09:00;中午12:00 - 13:30;下午17:00 - 17:30);周六:上午09:00 - 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提前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95;(010)891509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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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7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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