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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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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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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72773E211021337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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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54030【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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