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B06000
0
86a07ec1-0fdb-483c-baf2-08d938c95130
55077c65-7f46-4cd0-9139-91d0943b292e
2
02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b772fd25-8284-483d-95a8-982e4c812c0d","IS_CONSTRUCTION":"0","POWER_NAME":"对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3891100","POWER_ATTRIBUTE":"","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55077c65-7f46-4cd0-9139-91d0943b292e"}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B0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临床试验申办者未经批准开展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责令立即停止临床试验,对临床试验申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该临床试验数据不得用于产品注册,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注册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结果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