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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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应为外国人的国内合作单位; 2、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24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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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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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422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00016422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480249XC2000164224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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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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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1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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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使用正确表格; (2)申请人签字、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日期,申请人名称与签字或印章内容一致; (3)表格其他内容填写完整; (4)与材料递交人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展开】 | 【展开】 | 【展开】 |
二、身份说明文件 | |||||||||
(一) | 身份证件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展开】 | 【展开】 | 【展开】 |
或营业执照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展开】 | 【展开】 | 【展开】 | |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展开】 | 【展开】 | 【展开】 | |
三 | 实施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写明日期; 2、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展开】 | 【展开】 | 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展开】 |
四 | 与外国人的合作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协议合同双方为外国人和国内合作方。 2、国内合作方应为申请人。【展开】 | 【展开】 | 【展开】 |
或与外国人的合作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协议合同双方为外国人和国内合作方。 2、国内合作方应为申请人。【展开】 | 【展开】 | 【展开】 | |
五、说明申请人从事申请所涉及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 | |||||||||
(一)、从事拍摄电影录像的 | |||||||||
1 | 由拍摄机构出具的拍摄电影录像的说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 2、表格其他内容填写完整; 3、与材料递交人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纸质A4或电子版PDF、JPG。【展开】 | 【展开】 | 【展开】 |
(二)、从事野外考察的 | |||||||||
1 | 国内科学机构的考察确认文件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 2、表格其他内容填写完整; 3、与材料递交人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纸质A4或电子版PDF、JPG。【展开】 | 【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以上材料1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申请人为自然人时)。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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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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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0个工作日 | 部门工作人员 | 审查意见 |
审查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照证件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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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决定意见 |
审查标准 由省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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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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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无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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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结果样本).png |
有效时间 | 依据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时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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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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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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