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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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填信息应与证照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证照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事大厅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752084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事大厅一层综合业务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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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102401000006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其他(复查复核) |
| 行使内容 |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范围和设备使用地行政区划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使用A4纸格式; 2、提交的证照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填信息应与证照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证照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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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使用A4纸格式; 2、提交的证照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填信息应与证照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证照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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